(一)加强高职扩招报名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扩招报名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扩招报名任务顺利完成。
(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报名点要组织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的程序规定,在现场确认时指导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在网上完善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手续。
(三)严格资格审核与身份界定,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身份界定工作。报名资格的审核、界定工作实行“谁审查(界定),谁负责”。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服务。各地要加强高职扩招报名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告知、宣传和生源发动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咨询、报名操作指导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肃招生行为。各院校要规范招生宣传,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扩招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高职扩招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计划、存在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得办理退录、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各院校须于12月1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报送本校高职扩招工作总结。
附件:1.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时间
安排表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1
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阶段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安 排 |
备注 |
10月15日—10月18日 |
招生院校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并报主管部分审核后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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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11月10日 |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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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11月18日 |
现场确认、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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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20日 |
招生院校下载考生数据,制定考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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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24日 |
招生院校组织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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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前 |
招生院校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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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 |
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本校单招扩招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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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补报名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