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户籍迁移自愿。如需办理户籍迁移,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自愿迁入户口的学生必须于当年9月至11月10日前迁入我校。逾期者不再办理落户手续。
2、高中时期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的同学,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
3、团员学生请携带本人的团员档案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4、自带纸介质中学档案,档案必须密封包装,加盖党团组织公章。
5、自带免冠近照-寸同底版(浅蓝色)照片9张。
6、预科生第一年免学费, 只需交纳教材费、住宿费。
7、学校实行民汉学生混合住宿。
8、请认真填写《新疆职业大学2019年级新生政审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9、新生应征入伍的,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武装部门盖章的“ 保留学籍申请表”或“入伍通知书”,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10、新生因病保留学籍的,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学生工作部(0991) 3734082咨询新生接待方面内容
.招生(就业)办公室(0991) 3785349咨询录取方面内容
财务处( 0991 ) 3785323咨询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收费方面内容
教务处(0991 ) 3785317咨询学籍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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