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户籍迁移自愿。如需办理户籍迁移,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自愿迁入户口的学生必须于当年11月10日前迁入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新疆职业大学(辖区派出所为三工派出所)。逾期者不再办理落户手续。
2、报到时是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同学,请携带本人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是正式党员的同学,请携带本人党员关系。
3、团员学生请携带本人的团员档案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4、自带纸介质后学历档案,档案必须密封包装,加盖党团组织公章。
5、自带免冠近照一寸同底版(浅蓝色)照片9张。
6、新生应征入伍的,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武装部门盖章的“保留学籍申请表”或“入伍通知书”,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7、新生因病保留学籍的,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联系电话:学生工作部: (0991)3734082 咨询新生接待方面内容
新疆水利水电学校学生工作处:(0991)6636050 咨询新生接待方面内容
招生(就业)办公室: (0991)3785349 咨询录取方面内容
财务处: (0991)3785323 咨询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收费方面内容
教务处学籍科: (0991)3785317 咨询学籍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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