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和解释说明工作。
1.研究生处负责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学校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察小组全过程领导监督各学院复试工作。
2.各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结束,后公布考生复试情况。复试考生情况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要进行说明。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全过程监督各专业复试工作。
2019年新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信息公开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