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按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50分录取。
2.在达到上述文化课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将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百分制)按照3:7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根据我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录取,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政治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分项目招生计划数为速度滑冰7人(限免试)、田径0-15人、篮球0-15人、跆拳道0-10人、足球0-5人、排球0-4人、乒乓球0-4人,如分项目第二志愿仍未完成计划,各项目间可调配,调配原则按照上线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免试计划剩余同样依据此原则执行)。
5.录取名单将于2019年5月27日前在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公示。
6.考生若已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019年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