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各校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 分。
1.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
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100 分。
2019年新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