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及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比例:博士生3万元/生/年;硕士生2万元/生/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3%。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比例:博士生1.5
元/生/年;硕士生1
元/生/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研究生学校奖学金
1.奖励标准及比例:博士生1万元/生/年;硕士生0.5万元/生/年。奖励人数约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0%。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中,当年入学的优秀新生(推免生,硕博连读生,入学总成绩学科排名前5%的一志愿考生)可直接获评。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奖励标准及比例:博士生13000元/生/年,硕士生6000元/生/年。资助人数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0%。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五)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1.资助标准及比例:博士生5500元/生/年,硕士生3500元/生/年。资助人数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40%。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六)研究生学校学业奖学金
1.资助标准及比例:博士生3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元/生/年。资助人数占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60%。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以上奖助学金中,第1,第2,第3项奖学金不可兼得;第5,第6项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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