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3.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遴选。各学院对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调剂专业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网站公告,也可实时查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答案来源于:2019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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