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阅《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见附录一),并注意 以下要求。
1. 申请条件
考生除应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较好,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敏锐的创新意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4)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 年9 月1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在职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近5 年内在相应学科领域核心刊物上发表2 篇学术论文;
b. 在相应学科领域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 部;
c. 获得专利1 项;
d. 主持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 项;
e. 获得地区(州、市)级以上的科研奖励等能证明具有学术能力的科研成果。
(5) 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通过CET-4(425 分及以上)或CET-6(400 分及以上);
b. 通过PETS-5;
c. 雅思≥5 分或TOEFL≥65 分;
d. 在英语国家有10 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或以第一作者在外文SCI 上发表论文者;
e. 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须在2019 年5 月11 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具体安排届时请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2. 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并交费。申请人于2019 年4 月10 日至4 月28 日登录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查看报名公告,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300元。
(2) 寄(送)申请材料。4 月28 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3) 材料审核。5 月10 日前,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材料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4) 综合考核。5 月20 日前,学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考核成绩由学院公布。
3. 申请材料
(1) 《新疆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 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 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 《新疆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 生导师分别签字出具(两位专家推荐内容雷同视为无效,推荐专家需亲笔署名)。
(4)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 届毕业生也可由申请人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 有效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 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 究进展报告。
(8)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9) 《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审查表》。
(10) 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须另行准备20 分钟的PPT 进行现场答辩,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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