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对江苏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1) 考生的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 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两门选修科目必须达到BC 及以上等级。
2. 录取时首先按照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确定进档考生,再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分文理科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 分。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总分、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做出录取决定。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自主评估成绩占35%,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占
5%。
2) 自主评估成绩由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权重各占50%),以百分制评分。该部分将采用先机试后面试的方法,评估考生的英语水平、综合素养以及是否符合我校的特色要求等,不考察专业知识。未通过机试的考生不具备我校自主评估面试资格及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3)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满分为5 分,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的考生两项科目等级,按以下规则换算成分数(考生本人无需在申请系统中上传)。
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54.5443.53.53332.52.5221
2019年西交利物浦大学在江苏省综合评价综合成绩评定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