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考生身高1.70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在17.3至27.3之间;女性考生身高1.60米及以上,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身体匀称,体重超重的衡量标准为: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视为超重;公安院校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0.6)(含文、理科),政法院校公安类专业裸眼视力在4.7以上(0.5)(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五官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体能测试标准:男生1000米在4′35"以内(含4′35")、女生800米在4′36"以内(含4′36"),立定跳远男生在2.05米以上(含2.05米)、女生在1.5米以上(含1.5米),50米男生在9"2以内(含9"2)、女生在10"4以内(含10"4),男生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女生仰卧起坐每分钟25次以上(含25次)。男、女考生对所测试的四项内容有三项合格即可。
1.报考考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者,根据选拔成绩(选拔笔试成绩占60%,专科期间平均成绩占40%)的排名,按计划类别,择优录取。
2.对于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和全国高职高专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名次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照顾录取。
3.拟录取名单在我院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教育厅审核,审核批准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新生复查工作按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新疆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文件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标准为5500元∕每学年。
七、学籍管理
按照新疆警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符合我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邮编830013)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咨询电话:0991--3190109
0991-2385455(传真)
2019年新疆警察学院专升本面试、体能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