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13000元/生·年)、普通奖学金(8000元/生·年)
2.优秀研究生可参评以下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小岛康誉”奖学金、“世川良一”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5万元/生。
3.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并给予相应酬金。其中助研岗位助学金不低于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