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普通计划考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
(2)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3)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的著作一部、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名列第一)】。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满足(一)中所列各项条件。
2.符合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且取得报考资格。报考条件可查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该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3.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1.满足(一)中所列各项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3.有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6.我校仅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030500)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