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参加综合成绩的计算评定。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均不得低于60分。
2.考生的录取以综合成绩为准,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作为主要依据,参照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一门或两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新生入校后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被我校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于6月15日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协议下载网址:http://yjsy.***.cn)。否则,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非定向录取考生须将本人档案于2019年9月10前转入我校。
2019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