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A)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年,定向与委培生除外。
(B)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C)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A)助学金。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年,定向与委培生除外。
(B)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年。
(C)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分别为10000元/生·年、7000元/生·年、4000元/生·年。
(2)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给予受聘者“三助”酬金。其中助管岗位津贴4000-15000元·年;助教岗位津贴3000元·年;助研岗位津贴由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而定。
2019年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