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请见复试阶段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
我校学科教学(语文)专业只招收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毕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跨专业考生认定详见学院发布信息。
我校部分专业在复试时对跨专业考生、复试时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及考生有加试要求,详见学院发布信息。
2019年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