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法学”中任一个专业。招生制度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的建设需要,结合学科建设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需要,综合考察考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发展潜力、高考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