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原贷款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答案来源于:2019年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2019年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