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以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考考试时间、内容为准。
(二)承认联考或其他学校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1.联考(其他学校校考)时间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山东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
1.9—1.14 (9:00—18:00) |
2.13 |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详见联考准考证 |
山东 |
书法学 |
1.26-2.1 |
2.17 |
聊城大学,详见联考准考证 |
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6-1.30 |
2.14—2.18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东校区敏行楼,详见联考准考证 |
河北 |
编导 |
1.8-1.20 |
2.15 |
河北大学本部或新校区,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9-1.28 |
2.18 |
河北师范大学,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
2.考试内容详见各组考院校考试方案及招生简章
(1)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山东师范大学)
(2)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学专业联考方案(聊城大学)
(3)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主持类专业联考实施方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4)河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5)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专业
1.校考时间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 地点 |
山西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1.27-1.31 |
2.14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山东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1.26-2.12 |
2.16 |
山东济南 |
河北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2.13-2.15 |
2.19 |
河北招考大厦 |
2.考试内容
音乐与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学)校考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搬腿、踢腿)、地面部分(横叉、竖叉、正步位抱蹲、下腰、弹跳、四位转、二位转)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CD或U盘。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