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并确定各学院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本单位一级学科内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对外公布。研究生院根据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及各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骨干计划”8个招生指标、“士兵计划”15个招生指标、“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符合条件的招生计划单列(复试比例1:1),由学校统筹下达。
(三)学校下达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包含拟录取推免生指标(普通推免生、本硕一体化、支教团专项)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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