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①调剂网开通过后,符合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且满足我校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填报调剂志愿;
②学院(所)依据审核备案的“调剂办法”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电话询问考生通过外语四、六级考试情况,达到外语要求的调剂考生,学院(所)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其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③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学院(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
④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调剂
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下达本专业招生数的150%以上,该专业的上线考生经学院(所)同意可进行调剂。其程序如下:
① 在校内调剂
ⅰ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信息系统”(http://yz.***.cn)填报调剂信息;
ⅱ学院(所)依据审核备案的“调剂办法”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电话询问考生通过外语四、六级考试情况,达到外语要求的考生,学院(所)在网上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其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ⅲ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招生所在学院(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本单位复试;
ⅳ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由学院(所)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②向校外调剂
ⅰ调剂考生向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所)递交书面“调剂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学院(所)、准考证号、调剂的原因等等);
ⅱ若学院(所)同意该生调剂,由学院(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留存本单位;
ⅲ通过审批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信息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未上一区线,但上二区线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调剂;参加本校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调剂。
四、录取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二)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学院(所)应按照招生指标提出录取意见,注明拟录取类别。
4.2019年学院(所)审核通过的导师可在审核通过的专业或领域招生;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填报导师。
5.每位导师招收非国家专项计划(即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均不得超过4名。
招收学校全日制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不得超过5名。
6.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7.各学院(所)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合格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者视为拟录取考生;研究生院审核不合格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不通过者,将不予录取,其后续工作由招生学院(所)负责。
8.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为定向就业考生,须签订培养协议书,并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表”;录取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招生单位须审查考生个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9.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调剂基本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弄虚作假者造成以上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学院(所)不按调剂要求造成以上后果的,由学院(所)负责考生善后事宜。
10.录取研究生须明确标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五、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学院(所)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学院(所)在录取前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期确需调整专业计划的学院(所)须先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所)要在本单位网站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复试前,学院(所)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四)拟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学院(所)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立即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并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研究生院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公示10个工作日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监督工作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监督工作组依法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2862,jjw@***.cn。
各学院(所)成立监督工作小组,由学院(所)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学院(所)研究生秘书、党务秘书和导师代表组成,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律招生工作。
七、工作日程安排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于3月下旬至6月中旬进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19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