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所)研究制定“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院(所)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各学院(所)抽调复试督查人员1名,参加学校对学院(所)复试工作交叉检查;
学院(所)依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规范》(研院〔2019〕2号)遴选复试人员,并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从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月20日报送“调剂办法”、学校督查人员姓名电话;
3月21报送“复试录取细则”、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监督工作小组名单,并在研究生招生处领取调档函。
2019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所)研究制定“调剂办法”并在招生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