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由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补修报考专业本科八门主干课程成绩单(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
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学术研究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初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