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他人提出复查申请者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并附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2.成绩复查仅限于核实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判及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等情况。
3.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答卷进行认真复核,若没有问题,将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若发现问题,工作人员将会在2月21日16:00前,通过电话联系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