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申请我校考生于2019年8月16日8:00至25日24:00登陆我校官网http://wsbm.***.cn/填报申请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于2019年8月26、27日及根据我省公布的二次扩招报名时间共安排两场文化基础课考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参加测试。
文化素质采取笔试形式,职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09:00-13:00、15:00-19:00,笔试:14:30-16:30。
第十三条我校根据生源类型,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使用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文化科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或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
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我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含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的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课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综合考核语文、数学和英语,命题依据现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通过现场测试或由考生提供专业技能作品、学生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合格,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只确认和填写志愿表,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第十四条生源类型划分。根据生源类型不同,我校区分五种考试类型如下:
“高考生”类:参加2019年高考,且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的考生。
“普高生”类: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或2019年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
“三校生”类: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即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
“特殊”类: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免试”类: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
第十五条我校于2019年8月30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经预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9月5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高考生: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者,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统考成绩,认定为满分,即150分;职业技能成绩参加学校测试,满分为150分。普高生: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低于150分或未参加高考,但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者,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总分为150分,按照每科A级150分、B级120分、C级100分、D级60分进行换算;职业技能成绩参加学校测试满分为150分。三校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参加高考报名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考统考成绩未达150分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成绩参加学校测试,满分为150分。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名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于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成绩参加学校测试,满分为300分。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成绩认定为满分,即150分。艺术生:统考(美术类)成绩合格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认定为满分,即150分;文化素质成绩使用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合格者,文化素质成绩认定为满分,即150分。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高考生: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即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普高生: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名工、新型职业农民: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150分)
艺术生: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即150分)或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文化课考试成绩+统考(美术类)成绩(即150分)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终以国家助学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高可贷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9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扩招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