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完成后,各学院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汇总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录取过程中各学院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
2.一志愿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所有笔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生的录取参照该原则执行。
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拟录取考生须在3月29日前往我校医院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5.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2019年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