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共计招生750人,优先录取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优秀运动员,剩余计划录取正常报考我校的普通考生;
(二)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三)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各专业实行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原则。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列分项目招生计划,各项目按统一录取比例录取;运动训练专业考生报名前公布各项目招生计划,如某项目达到合格线考生数无法完成该项目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按有关原则调剂到该专业其他项目,继续录取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
(五)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考生中,根据各项目报名人数及本专业总计划确定统一录取比例,各项目根据该录取比例计算的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先录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六)运动训练专业:
1、运动训练专业在文化课与体育专项成绩双上线考生中,根据本专业各项目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按文体综合成绩录取至某专项招生计划后一位次时,出现多名考生文体综合分同分,将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则将第一轮生源不足的专项招生计划优先调整至本专项,用于录取同分考生。
3、运动训练专业优先录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第一志愿考生;若个别项目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所有录取不满额的专项剩余计划在本专业继续进行第二轮录取,按照分项目计划表第二轮录取项目顺序和计划投放数,投放到仍有第一志愿生源的其他项目,录取其第一志愿考生(如项目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该项目直接跳过),若所有项目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七)已被西安体育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将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