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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思源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

2019年西安思源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11:43:00 解决时间:2019-01-0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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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评分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评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7科共10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6项共45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

艺术类考生: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后(满分为150分)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 已申请注册入学报名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即:采取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

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05分。共7科,其中A级计15分; 级计12分;C级计9分;D级计6分。

四、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45分。共6项,其中A级计7.5分; 级计6分;C级计4.5分;D级计3分。

五、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要求,按照陕招办【2018】39号《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根据招生专业,积极参与职业适应性(技能)计算机测试改革试点,采取部分专业通过拍摄视频等形式,旨在让考生更清晰的认知报考专业。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及未来职业规划(时间4-6分钟、脱稿)。

综合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内容

项目基 本 内 容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专业认识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选择本专业的原因未来规划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实现规划在校期间的行动规划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0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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