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试、复试全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2. 初试、复试全过程均接受校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监督。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向考生公开、公示,接受考生的监督。
3. 博士招生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不得参与该年度我校博士招生的命题、阅卷、监考及复试阶段综合考核评分等工作。
4.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29-88382328;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为:029-88382241,电子邮箱:jw@***.cn。
2019年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监督与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