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8月16日8:00至25日24: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一条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成绩使用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二条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考生于2019年8月27日前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我校于2019年8月27日-28日(两天)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组织相应考核依据的测试。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普高生”类: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
“三校生”类: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即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
“特殊”类: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第十四条我校将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并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预录取者于2019年9月5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总分为300分。“普高生”类: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160分;“三校生”类:文化基础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4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60分;“特殊”类: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300分。
第十七条 考试办法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及满分分值表
分类成绩算法:
“普高生”类: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院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项)按:A以20分计,B:15分计,C(含合格)以10分计,D(含不合格)以5分计。
“三校生”类:总分=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院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特殊”类: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类)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备案后执行。2019年执行标准以学校备案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每年奖励学生覆盖率高达45%。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人。同时,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设培华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学生专项奖学金、学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工作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四条 农村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按照当年文件规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限额部分全额减免以及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培华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西安培华学院陕西省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