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依据所报考的研究方向,按照本人研究设想撰写报告(字数在500字以内)。
报告内容必须包含两方面:①本人学术经历,②博士期间的研究主题与设想。
2.《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和两份专家推荐书(两份分别单独封装)。
3.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已发表(或获奖)作品、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含硕士毕业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4.报考专业为美术学或设计学的考生须另交本人近期作品照片五张(照片尺寸:8寸/张)。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普通体检套餐的体检表(不含乙肝项目体检)。
6.学历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①硕士毕业的考生,提交毕业证(本科和硕士)、学位证(学士和硕士)、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的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学生证、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学位进修课程成绩单以及结业证书复印件。
④国外学历的考生,获国外学位(本科阶段、硕士阶段)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所有考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二学历均须进行认证。
①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http://www.***.cn/xlcx/rhsq.jsp),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
第三步,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
六、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录取
(一)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办法见当年的《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方案》。
(二)拟录取为(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八、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
九、待遇与就业
(一)在校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
(二)(定向)培养博士生根据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事宜
②若考生学历在线验证不成功,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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