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办法见当年的《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方案》。
(二)拟录取为(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生本人或用人单位必须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方可录取。
2019年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录取应当具备《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