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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综合评价分类考试成绩组成

2019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分类考试成绩组成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22:16:00 解决时间:2018-12-3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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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分类考试成绩组成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

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折算办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门数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综合素质评价科目门数后X5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学校考核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面试总分150分,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

(二)招生对象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分类考试成绩为学校考核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笔试以文化基础考核为主,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3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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