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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职扩招入学申请及考试

2019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入学申请及考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29 07:35:00 解决时间:2019-09-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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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入学 申请及考试

第十一条高职扩招专项考生请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 sneac. com)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我院于2019年10月26日至27日组织对不同类型考生进行相应科目的考核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 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出成结

(二) 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5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150分,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

(三)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安排与高中毕业生相同。对已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时间考生类别科目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0月27日9:30-11:30“三校生”类文化基础测试(笔试)13:30-17:00“三校生”类职业技能测试(面试)9:30-17:00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注:考生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任选一日参加考试。

对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院将此类考生按“三校生”人员对待。

第十三条我院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预录取者于2019年11月10日24: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

1.计算公式:

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折算办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门数后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 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60分计,相加所得成绩除以综合素质评价科目门数后X50%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学校考核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面试总分150分,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

(二) 招生对象为“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成绩为学校考核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总分300分,其中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笔试以文化基础考核为主,面试由相关专业的教授、专家组核小组负责实施,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 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八条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7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第十七条扩招学生收费按全日制高职专业标准执行,退役军人学费每学减免8000元。体检费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收取。

还设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单项奖、自强不息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精神文明奖、文体积极分子奖等多项单项奖。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勤工助学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二十条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我院高职扩招领导小组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9-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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