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个人申请
参加2019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西安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一式2份;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为一式2份;
6.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SCI等检索证明或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一式2份。
7.申请学科专业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附件3)各2份(其中一份可为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8.个人陈述书一式2份。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9.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资格审核
考生申请材料经报考导师审查签字后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综合考核资格。
(三)综合考核
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以考生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