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考生于2019年8月26日至27日现场集中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并参加相关测试。
第十二条 考核形式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采用笔试形式,有2019年高考统考成绩(不含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可免考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语、数、外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由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测评。
2、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三条 我校于2019年8 月30 日,将预录取学生名单通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经审核后,预录取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9年8月31 日至9月1日,持报到注册单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内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19年9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成绩计算办法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文化基础测试100语、数、外基础知识综合卷职业技能测试200专业老师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专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测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被我校录取的高职扩招考生均可享受2000元学校助学金)
专科专业学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车辆、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13000元/年通信技术12000元/年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11000元/年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10000元/年
备注: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学校的专项奖助贷减免政策。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学校奖助学金:500-25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1200元/月。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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