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至17日,3月24日至26日现场集中确认,其中3月16日、3月25日各安排一场针对三校生的文化课考试,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并参加相关考试。为方便考生,2019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职业测试除校本部外另设三个分考点,具体为宝鸡(宝鸡文理学院(老校区))、延安(延安大学)、汉中(陕西理工大学)。
第十二条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高生)
内容如下:
项目基本内容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专业认识对所报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方向和就业方向选择所报专业的原因个人能力与所报专业的适应程度未来规划对未来大学生活的期望对未来职业生涯的设想及规划
2.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三校生”)
文化基础采用笔试形式,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语、数、外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由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测评。
第十三条我校于2019年4月3日,将考生成绩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四条我校于2019年4月4日,将预录取学生名单通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经审核后,预录取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预录取考生于2019年4月5日至7日,持报到注册单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内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我校于2019年4月16日至1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98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102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100分,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结果由我校评判满分为300分。
第十八条成绩的计算方法:
普高生:(总分=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高中学业水平(7项)98A级:14分;B级:12分C级:10分;D级:8分综合素质评价(6项)102A级:17分;B级:15分C级:12分;D级:1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参考第十二条)100分
三校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项目名称分值标准文化基础测试100语、数、外基础知识综合卷职业技能测试200专业老师对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专业。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被我校录取的综合评价考生均可享受2000元学校助学金)
专科专业学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车辆、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13000元/年通信技术12000元/年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11000元/年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10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500元/年,一般贫困2500元/年。
学校奖助学金:500-2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300元-1200元/月。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分类考试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