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类型:
A. 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已误报我校报名点的考生,请回母校报名点补报名);
B. 报考我校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陕的往届生(按二的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
C. 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艺术硕士(135100)及同等学力考生;
D. 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含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上述四类考生本报名点概不受理。
2. 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为在职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3. 报名信息一律不予修改;对于漏报、误报及错选报名点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4. 各类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详见二(现场报名流程)。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
5. 考生本人对报名信息要认真、仔细校对,尤其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等重要信息要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作为考生的录取信息,如有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6. 准考证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 ://yz.ch *** 或 htt ://yz.ch ***.cn)自行下载(12 月 14
日—12月24日)并保留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