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指导教师组成。
1、材料评议: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由学院制定材料评议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考核:组织申请者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笔试(含外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分为物理专业科目:物理综合(光学、量子力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科目:材料综合(功能材料、材料科学进展)。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不少于7名专家(含报考导师)。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由学院制定综合面试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西交研〔2017〕93号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
4、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排名,按照理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终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019年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考核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