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所需材料(注明“报考博士”)一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8)报名费缴费单;
(9)科研计划书一份。
2、学院审阅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在学院主页(http://clet.***.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缴费结束后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所需材料(注明“报考博士”)一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审核,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及地址如下:
(1)邮寄(建议使用EMS):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兴庆二校区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506办公室(南洋大酒店北侧)周老师收(邮编:710049)。
(2)直接递交:
西安交通大学化工学院办公室(化工楼506周老师:82668954-802)。
备注:①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将不予受理。②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考核、录取资格或学籍。④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