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推免标准公开、推免信息(过程)公开、推免名单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推免生名单必须公示。公示自筛选出符合我校推荐基本条件学生名单时开始,各环节产生的名单均需公示。公示内容:学生的姓名、综合评分成绩、排名等基本信息。考生如对推免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推免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学院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学校确定名单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1.学校监督举报申诉渠道:
监督举报电话:029-86173161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信箱:行政楼监察处 (513)门前
2.各学院必须公布学院内监督举报渠道,确保学生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推免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019年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