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学校复试领导小组
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副院长、研招办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招生复试程序和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同时监督复试的各个环节,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成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一般为3人,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
3.成立学科复试小组
各学科应当选拔5名及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科复试小组,并配一名秘书,在学校和学院指导下,负责对本学科考生进行全面的考查,小组成员一般应为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导师,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2019年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