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院长、副院长、研招办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招生复试程序和要求,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同时监督复试的各个环节,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答案来源于:2019年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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