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成绩组成为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学院评判满分为100分,合计300分。
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成绩组成为学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核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50分,合计300分。
对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高中同等学力人员进行考核。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以不低于实考人数5%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