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12点前完成录取确认,超时则不予录取;同时,系统录取的截止时间是9月30日下午18点,请在此时间之前点击确认,否则亦无法录取。
注意:
1)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录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2)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2.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