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人工智能学院
2018年9月2日
附件:【人工智能学院2019年推免生接收方案.pdf】附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