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暂时不能落实工作岗位以及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本次无需报送补偿代偿申请材料,待材料补充完整后年底第二批报送,届时将另行通知。
2.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电话:81891099)。
附件: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3.就业证明
4.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5.《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表说明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报送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学校在报送时应强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翔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