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家“高职百万扩招”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国际代码:11826 在陕招生代码:8110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点: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本部校区: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领导开展学校招生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学生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029-61842158
纪检监察邮箱:xadzjw@***
第九条招生对象
1、学历要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初中毕业满3年);
2、户籍要求: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须提供劳动合同);
已参加本年度高考统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高职扩招专项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31日24∶00,根据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2019年西安电力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第三次补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