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实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政府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等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7个;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27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四大学科门类。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还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
第六条温州医科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200人。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等要求见表1。
表1: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类别专业名称计划数选考科目范围医学临床类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10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必选一门临床医学(5+3一体化)10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方向)5临床医学60口腔医学5麻醉学5医学影像学5精神医学5医药技术类生物技术15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必选一门生物医学工程10医学技术类(含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10临床药学10药学类(含药学、中药学、生物制药)20医学相关类应用心理学15不限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15
第九条报名基本条件:
具备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其中对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和技术三项取其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