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同分带入)。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19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书面评审类似问题答案